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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终审)工作已完成,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就后续事宜通知如下。
登录“学生学习室”,在“学位”栏查看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及受理情况。
(一)审查内容
学校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学业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是否达到要求,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等进行全面审核。
(二)受理标准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学校方作出“受理学位申请”的决定:
如未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学校则作出“不受理学位申请”的决定。
学位申请已被受理的学生,请按以下要求及时办理后续事项,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一)上传论文终稿
1.学生须将审核通过的论文取消标红(有修改意见的根据论文审核意见完成最终修改),并严格遵循论文格式规范进行定稿。定稿后,11月20日前请在平台指定位置(“最终论文”处)完成上传。
2.学生须按终稿论文内容,将论文信息导入学位论文审核平台。请认真核对论文题目是否与平台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联系所在学习中心修改平台题目。
(二)纸质材料提交
请于2025年12月1日前(以寄达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指定地址:
注:无需打印纸质论文材料。
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西南科技大学东8楼C座405,马老师收,电话0816-6089258。
(一)对论文学术评价意见及结论的异议
如对退回修改的论文审查(二审)的学术评价意见和结论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学术复核。逾期未申请视为无异议。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西南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毕业论文学术复核申请表》(附件1),以“专业-学号-姓名-学术复核申请表”格式命名,并通过邮箱(jjjxjw@swust.edu.cn)提交;
3.学校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专家复核并作出最终决定,该决定为最终结论。
(二)对不受理学位申请的异议
如对因形式要件不符、资格条件未达标等原因作出的“不受理学位申请”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继续教育学院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视为无异议。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西南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不受理学位申请”复核申请表》(附件2),以“专业-学号-姓名-不受理复核申请表”格式命名,并通过邮箱(jjjxjw@swust.edu.cn)提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16-608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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